企业信息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 防止向公务员等行贿的基本方针

株式会社京三制作所和关联公司(以下称“京三集团”)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一贯秉持诚信与崇高的伦理观,努力实现公正的业务活动。
京三集团在规定了公正的企业活动之行为准则的《株式会社京三制作所企业行动基本规程》以及《经营行动基准》的基础之上,为避免针对公务员等的不正当行为和腐败的发生,推进健全的企业活动,制定了下述防止向公务员等行贿的基本方针。

  1. 京三集团不贪图眼前利益,遵守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美国反海外腐败法、英国反贿赂法以及其他各国的相关反贿赂法规。
  2.    
  3. 京三集团的所有董事以及员工,应当严守不通过向公务员等进行金钱等的提供及其他行贿行为以及提出、允诺行贿的方式来获取、维持业务,或者取得特殊的待遇等不正当行为。同时,面对此类要求也应全部予以回绝。
  4.  
  5. 京三集团在公正以及基于社会通常观念的适当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司内部程序,进行接待、赠答、捐助或赞助等活动。
  6.  
  7. 京三集团对于业务上使用的经销商或代理商等,不得进行可能被用于不正当行为或违法行为的支付。
  8.    
  9. 京三集团应当根据会计准则等的规定,如实记录交易情况。
  10.    
  11. 京三集团不将通过行贿等方式取得的收益作为评价的对象,而将其作为不正当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12.    
  13. 京三集团对部分国家的贿赂规制对象的民营企业间所谓的“商业贿赂”也进行同等对待。

2022年4月1日

 

CONTACT

联系我们

可通过填写咨询表提交您的问题。

ページの先頭へ